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推动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闽委发〔2022〕12号)精神,结合龙岩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闽委发〔2022〕12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名单的通知》(办生字〔2022〕124号)
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支持顺昌县、沙县区、漳平市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65号)
三、主要内容
分为三大部分。
(一)工作目标。继续发扬“敢为人先,接力奋斗”的武平林改首创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打好绿色生态牌,全面推动生态保护提质、生态品牌提升、绿色发展提速,擦亮武平“林改第一县”金字招牌,全力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全方位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9%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5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6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落实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林业碳汇工作机制、创新林业金融服务、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创新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机制、创新司法护航生态机制”等六大创新任务,共22条措施。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保障,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林业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