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并报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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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龙岩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涵。8月7日,局党组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月11日举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9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动宪法法律实施作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2.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田华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工作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齐心抓”的工作局面。
3.强化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 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全市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落实到人,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服务建设项目用林保障。截止10月31日,全市共办理永久使用林地审批件,审核同意使用要地面积461公顷,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林需要,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规范。制定工作方案,推广“互联网+监管”APP使用,将11项主项、147子项监管事项纳入监管平台实行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下发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及完成时限。今年来共制定抽查计划3个,抽查检查对象27家。三是全面推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践经验被写入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上升为国家决策。
(三)坚持依法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更加有效
1.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局党组始终坚持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会议讨论决定的原则,落实行政决策合法。制定《龙岩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记录和归档制度细则的通知》,在涉及到重大支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均在事先征求意见后,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磋商、行政应诉、林业纠纷调解等事务,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20多份,负责林业总公司申请注销相关法务工作,同时提供了日常法律咨询等。
3. 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一是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重新发布的1件,继续有效的5件。二是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清理;三是开展涉及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四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上报备案。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在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坚持履职尽责,森林资源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1. 全面落实管护。全市森林保护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分护林网格2070个,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一旦发现违法线索,立即移送查处。截止10月底,全市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724起,收缴罚款1142.3万元,
2. 有力保护野生动植物。组织开展“2023清风行动”,依托龙岩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行动协调机制;积极排查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查办野生动物案件52起(其中刑事案件3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4人,收缴野生动物105只(头、尾)、野生动植物制品48件、非法猎具202个(张、台)、违法所得1.26万元、罚款和罚金4.5561万元。
3.明晰职责,推动行刑衔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印发龙岩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理顺关系,厘清职责,明确办理涉林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职责,杜绝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现象。
4. 创新司法护航生态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推动受损森林资源从传统“补种复绿”直接修复拓展为林业碳汇损失赔偿全面修复,其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并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目前,全市已办理“认罪认罚+碳汇补偿”案件34件,引导嫌疑人自愿缴纳森林碳汇补偿金17万余元。
5.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电子案件软件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技术弥补人员不足问题;二是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将业务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三是县(市、区)林业局推行林政监管、林业执法和护林巡查“三加一”综合监管和基层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涉林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县(市)、乡、村三级“林长制”,建立乡、村、组三级管理网格,细化落实网格林长、监管员、护林员职责,将乡镇(街道)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完成情况与年终乡镇优秀等级评定、村主干评先评优等挂钩,真正实现“林长治”。
(五)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依法治林氛围愈发浓厚
1.抓法制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学法计划,举办2场法治专题知识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2.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制定编制了我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局网站公布,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制定《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落实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将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齐心开展《宪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及地方性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突出时间节点,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湿地日”等关键节点,线上、线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关心林业、关爱生态,切实增强群众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盗砍滥伐和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蚕食林地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制度创新不够。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市“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林业法律法规和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同时,拓宽普法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实效,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加大对辖区内林地使用的巡查力度,加强征占林地的管理,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不法行为。
(三)加强林业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
龙岩市林业局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