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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林业局关于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龙岩市林业局  日期:2022-11-08 【字号: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部署,立足林业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林业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林业建设更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 

  1.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田华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林业局法治建设,对法治工作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听取政策法规工作汇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其他局领导在其分管范围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支部及各部门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龙岩林业高质量发展中。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林业氛围 

  1.抓法治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邀请专家开展了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等3场专题培训会,组织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行政处罚法颁布一周年”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贯彻我市地方性法规,今年重点组织学习了《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制定了我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局网站公布,将林草领域9部法律、18部行政法规及其配套部门规章、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普法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单位),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突出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四十届爱鸟周活动、“7·29世界老虎日”等活动,营造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氛围。二是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围绕“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主题开展2022年国家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传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陆生野生动物,发放《生物多样性小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材料500余份,倡导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的理念,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三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人员到各市管国有林场开展安全法辅导培训,结合林业科普活动进校园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开展与村企法治共建活动。 

  3.抓好干部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动员干部职工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测试,全市林业系统98人参加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通过率100%,提高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干部持证比例,为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基础。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2022年度在编人员学习考试,局机关共102人参加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100%。

  (三)抓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年来,局党组始终坚持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会议讨论决定的原则,确保行政决策主体合法。在涉及到重大支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均在事先征求意见后,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和起草的重要政策都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2.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信息“双公示”工作的要求,在我局局域网站和数字汇聚平台公开。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了《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简化部分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的通知》《龙岩市林业局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自然教育基地(学校)评定方案的通知》《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一项列入修改计划),废止11件。

  4.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省林业系统“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绑定和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扎实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明确了类型、权责事项、设定依据、责任主体等,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局域网站公开。编制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并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部署要求,试点将26项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承担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街道)行使。

  5.探索司法修复新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共同创建全省首家司法“绿碳”基地,并与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的工作指引》,探索生态司法修复实践新模式,该做法得到了全省推广,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机制。

  (四)抓林业执法与专项治理,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龙岩市林业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2.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一是联合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网络非法交易“下山兰”督导工作,二联合市委政法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龙岩海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2022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坚决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全市1950个护林员作用,结合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护工作。1-9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行动163次,出动执法人员1495人,组织检查市场、餐饮店、商铺、养殖场等场所1119个;查获野生动物10只(头)、野生植物10株,鸟网、猎夹猎套等猎捕工具59件。

  3.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梳理2022年双随机抽查清单和抽查对象、抽查人员名录库,制定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4.规范和加强涉林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专人接访及信访领导负责制度,严格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按时答复信访人,及时化解林区群众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9月,全市林业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2件,办理82件;受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10起,调处10起,调处率100%。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林业普法力度。认真落实省、市“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林业法律法规和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同时,拓宽普法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实效,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管理;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

  (三)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并对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清理,从源头上把好依法行政的关口。落实规范性文件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加强林业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林业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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