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实施方案》(闽委发〔2016〕26号),按照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岩委治市〔2020〕3号)的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林业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林业建设更上新台阶,为推进龙岩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我局成立了张田华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各科室工作职责,按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任务,传达上级精神,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矛盾困难,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林业氛围
1.局领导带头组织参加学法活动,积极开展中心组学法专题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知识;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等,推动学法教育步入常态化、制度化。
2.严格落实《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感染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等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突出时间节点。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重点宣传。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利用梅花山自然教育学校,专门编印教材对中小学生开展野生动物知识宣传,与龙岩市检察院、市森林公安局编印《保护野生动植物建设美丽生态龙岩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一方面充分发挥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本市主流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采取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电子屏幕等方式,开展野生动物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与移动公司联合,采取手机短信和有奖问答的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3.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积极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全年开展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达 余次,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 次,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全市共138人参加;局机关及市直林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
(三)有序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林业法治水平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年来,局党组始终坚持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会议讨论决定的原则,确保行政决策主体合法。在涉及到重大支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均在事先征求意见后,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力地增强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
2.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涉林业项目。对涉林项目事项清单及操作流程、前置审批材料、容缺处置、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费用清单、中介服务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推进了项目审批的规范化、便利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和放管服工作要求,调整完善梳理了我局权责清单,并及时予以公开。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实行上门服务、实行并联审批、实行备案审批、实行专项委托审批、靠前服务用林红线”6项举措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
3.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认真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0年共审核8份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2份、1份拟作修改、5份继续有效。对《龙岩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20-2029年)》《龙岩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龙岩地质公园发展规划(2019-2030年)》《龙岩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和《龙岩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0-2022)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意见。
4.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要求,我局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 律师为本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的合同订立、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能积极参与林业决策、合同签订、林业建设项目等工作,有力保证我局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5.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有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通过开展行政复议,既发挥了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与专项治理工作,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在制定了《龙岩市林业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基础上,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2.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 “双随机、一公开”。利用龙岩林业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规范事前公示。开展全市林木种苗执法,重点防范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等违法行为,对查处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1-10月,全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65起,被处罚人数1171人,没收非法所得18万元,罚款1217万元,使涉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了林业生态资源的安全。
3.加强野生动物的监测监管。全市林业部门共组织543438人次开展野外巡护监测;组织74145人次执法监管人员,督查农贸市场5786个、商铺9659个、餐饮单位8298个、养殖场所3641家;拆除捕鸟网96张,收缴捕兽夹29个;派出4822个小分队11973人次进行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3394人次,车辆10400台次,清查农贸市场9965家、餐馆16828家,巡查野生动物分布区2475次,办理破坏野生动物案件74起,其中立刑事案件55起,侦破48起,抓获63人,其中刑拘1人,逮捕3人,取保60人;立行政案件5起,处理5起,处理人员6人。收缴野生动物359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8.71公斤,行政罚款2.64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825万元,涉案价值13.85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三)依法治林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森林生态安全。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林业实际,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围绕中心强化普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林业局要求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林走深走实,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手段加强宣传,并积极发挥龙岩林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宣传媒介,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浓厚宣传氛围。三是注重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爱鸟周”“湿地日”等林业相关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宪法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加强法治培训。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推动领导干部职工知法守法学法用法。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充分网络平台,不断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相关平台公示行政处罚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动事后公示。二是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以相关制度为基准,明确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文字、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全过程进行记录。同时注重执法设备的完善,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强化审核,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中的作用,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化。
(三)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大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闽西绿水青山、建设美丽生态龙岩提供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