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岩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我局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与林业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内容之一。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人员保障,推进依法治林和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议
对照机构改革后省林业局发布的权责清单和市林业局“三定”方案,严格依法依规梳理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职,依据责任清单追责。加强合法审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本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的重大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共审查党组会议纪要25件、局务会议纪要6件、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本局规范性文件11件,保留6件、废止4件、修改1件,从源头上加强依法行政。制定《龙岩市林业局工作规则》,规范我局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推进科学决策。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龙岩市林业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落实《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林的实施意见》,加强依法治林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林业行业依法治理,加强林业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依法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较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54起。依法打击处理森林三类案件违法犯罪人员1233人次,行政处罚1034人次,没收木材1088.63立方米,行政罚款531.9246万元,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5.7366万元。
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全市林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县级林业局设立法规股,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和4个县林业局设立了法规科(股),其他县林业局由林政股承担法制机构工作,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龙岩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龙岩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成立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年重新梳理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十有”规范推进监管工作,及时公开检查处理结果,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制定了林业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分解到相应的职能科室,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局面。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核心的林业法律法规,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完成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提高林业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执法面临较多困难。林业法律法规存在不适应林业改革发展要求的问题,有的违法行为缺乏适用的法律依据,如竹农环剥自己竹林阔叶林木树皮的毁林行为,缺乏处罚依据,造成这种毁林行为难以遏制。林业执法存在取证难、鉴定难、执行难等问题,特别是对非法占用林地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强制执行,因各种原因难以执行到位。一些县(市、区)林业局存在因没有落实限期恢复原状被生态公益诉讼。
(二)普法宣传不够到位。一是向林区群众普法宣传困难多。林区群众居住面广分散,且大部分进城务工,各种宣传方式都有缺陷,宣传效果有待提高。二是向基层领导干部宣传的途径少。工作在林区的乡村领导干部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力量,向他们普及林业法律法规有待加强。三是林业法律法规数量多普法任务重。现有林业法律法规20多部,普法宣传任务艰巨,宣传力量有待加强。
(三)林业法制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全市还有3个县未设法规股,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少,而且接受培训少,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法制工作的需要,对一些执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无法及时研究指导。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积极开展执法工作调研。针对当前林业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召开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林业局四家联席会,研究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指导全市林业执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和相关部门做好涉林立法调研,如参与《龙岩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调研,并争取通过地方立法细化和完善林业法规。
(二)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对本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清理,从源头上把好依法行政的关口。
(三)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认真组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命题的全国林业系统普法考试,以及全市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四)强化林业执法检查监督。加强对本局委托执法和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卷宗评查,加强对各项林业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监督,促进林业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二单二库一细则一平台”,进一步梳理优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更新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随机抽查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目标,并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监管信息共享。
龙岩市林业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