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正式印发《福建林业碳中和项目管理办法(龙岩)》。该办法是在总结《福建碳中和林项目管理办法(龙岩试行)》两年试行经验基础上,经系统修订完善后正式出台的,标志着龙岩林业碳汇工作从试点探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2024年,我市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参与了《福建碳中和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的编制和验证工作。同年9月,我市先行先试出台了《福建碳中和林项目管理办法(龙岩试行)》。试行期间,全市7个县(市、区)均开发了福建碳中和林项目,覆盖造林、森林经营、保护和恢复植被等多种开发类型,7个项目规模6526公顷,监测碳汇量21.8万吨,正式签发备案碳汇量7.5万吨,累计交易碳汇量1968吨、交易金额5.7万元,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此次办法的修订出台,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进森林“四库”联动,赋能“山水龙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拓宽林业碳汇消纳渠道,推动碳汇资源转化为惠民利农的“绿色收益”。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优化了项目申报、审定核查、签发备案、交易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使管理流程更加科学、权责边界更加清晰、可操作性更强、林农收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