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8月4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龙岩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代表着市委对我市林业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具有极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系统的“政治体检”,一以贯之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融入”,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9次专题推进会,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分工、调查核实反馈问题,定期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针对四个方面36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认领的问题整改到位,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全面认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做到动员到位;细化了整改责任,做到责任压实到位。局党组坚持整改进度和质量一起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做到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促,既抓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整改,又抓具体事项、解决重点问题,对事关全局的问题、突出严重的问题,亲自牵头研究整改措施,对整改方案梳理把关,把从严从实的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始终。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始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及时制定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制度措施34项,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各项工作均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强化监督,筑牢防线。全力支持、主动接受、坚决配合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切实做到用监督传递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巡察整改期间,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全程跟踪、督促推进巡察整改,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一把手”、有关科室负责人谈话15人次,督促主动认领问题、主动开展排查、主动抓好整改。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经常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使“红红脸、出出汗”形成常态,对作风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的相关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着力形成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林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1)关于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2月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等列入中心组学习议题,专题研究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2次。二是制定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把大兴调查研究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开展主题教育紧密衔接起来,与全市林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动闽西林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入调研。分别由6个局领导带队赴基层走访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6篇。
(2)关于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林改经验升级见效。2023年9月,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的林木采伐制度改革等四项举措被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文件吸纳,正式上升为国家决策。林改相关经验被列入中央党校课程案例,于2023年12月19日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专题班上开讲。2024年2月武平、漳平、上杭三地被列入省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县。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2023年我市争取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37万元,完成标准化建设单位46家;争取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1046万元用于补助扶持发展林下经济。2023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261亿元,占全省林下经济产值的31%,居全省首位。已制定出台《龙岩市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的决策部署,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下经济,构建“龙头企业+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链条。2023年完成签约项目4个,总投资5.06亿元,在市对市直部门年度招商引资任务考评中取得满分成绩。四是总结推广经验。2023年全市推出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7个,其中4个典型案例被省林业局发文全省推广,2个案例被国家林草局发文推广。2024年1月31日武平县率先在全国发布上线“e林通”平台的做法,得到国家、省林业局以及林改专家的充分肯定。在总结武平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做法基础上,2023年在上杭、长汀相继推广运行。2024年3月联合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局、市大数据局印发了《龙岩市全面推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有效搭建了覆盖全市的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
(3)关于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①关于推进林业碳汇生态产品交易转化机制创新能力不足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制定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3〕43号),明确了我市开展林业碳汇试点的方向和任务,推动林业碳汇项目有序开发。二是编制碳汇计量监测办法。省林业局已明确支持我市率先试点开发全省统一的林业碳中和产品,与省林科院共同编制完成了《福建碳中和林认定与碳汇计量监测方法》,现已开展试点工作。三是推动CCER造林碳汇项目。联合各县(市、区)林业局共同组建了CCER造林碳汇项目开发工作专班,出台了《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开发第一批CCER造林碳汇项目的通知》,全力推动CCER造林碳汇项目建设工作。四是开发碳汇软件工具。已在全省率先开发了林业碳汇样地自动布设软件、林业碳中和减排量核算工具等两个软件工具,主要用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项目储备,缩短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周期。
②关于林业产业化发展不足方面。
整改情况:2023年我市林业总产值达557亿元,同比增长4.7%,林业总产值从2022年的占比7.17%提高到7.31 %。一是政策扶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做优做强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大力发展笋竹精深加工、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项目带动。已争取到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3045万元,全力支持连城、漳平、长汀等县实施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等县开展实施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重点打造武平紫灵芝、长汀茯苓、上杭骨碎补、连城铁皮石斛、新罗多花黄精、永定巴戟天、漳平牛樟芝等“一县一品”区域特色林下经济。新建花卉智能温室4.14万平方米,持续推进特色花卉小镇建设。三是品牌增效。2023年新增永定联兴竹业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省级龙头企业,新增吉信德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市级龙头企业,我市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达19家。新认定“元保霖胶合板”福建省名牌农产品1个、新增“连城兰花”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四是服务保障。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活动,坚持每月一联系、每季一走访,开展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用工等方面急需解决的困难问题,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与广东省汕尾市林业局签订共建绿美生态建设苗木供应合作协议,促进我市绿化苗木销售,助力乡村振兴。举办了杜鹃花展和闽台(漳平)茶花展,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实现开门红。五是资金监管到位。依托林长制考核工作,联合市财政部门督促地方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等措施,全市林业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取得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林业专项资金支出率提高到94.25%。
2.履行林业部门职能责任不到位
(4)关于落实深化林业改革部署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深做实林长制。通过每周调度林长制进展,了解各地召开林长会议、林长巡林、协调解决问题等情况,督促林长履职尽责。龙岩市在2023年全省林长制督查考核中位居全省第二,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二是落细落实“回头看”。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回头看”,督促各地加快毁林开垦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涉及的县(市、区)31个涉林土地整治项目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已问责相关责任人员52人次。三是抓紧抓实防灭火工作。全力推进“打防并举,预防为先”的森林防火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依法查处违章用火,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实现了森林火情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截至目前,12起未完成补植复绿的过火林地均已按计划完成补植复绿。2023年我市在省对市林长制考核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中排名第一。
(5)关于对基层林业执法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林政、执法、规划等科室(单位)人员现地指导、推进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执法,推进森林督查和林业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督导清查。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回头看”工作和龙岩市2024年“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涉林违法案件和历史积案,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三是加强数据审核。加强对国家局下发森林督查图斑自查数据的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对省级驳回疑义图斑的复核,指导各县(市、区)修改完善自查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四是强化问题整改。永定区因破坏森林被国家林草局挂牌督办的问题整改于2022年12月9日已通过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和省林业局验收。截至目前,全市2020年以来未处理到位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均已查处到位。五是压实属地责任。充分运用林长“三单一函”,压实属地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2024年1月19日市林长办已向3个县(市、区)发送林长工作提示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期限,强力推进违法案件查处整改。
(6)关于对林业科研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层次搭平台建基地。通过搭平台、建基地等举措,下大力提升我市林业科研能力和水平。现已搭建了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树种多样性功能特性试验平台、全球首座“通量—大气—遥感观测平台”等4个世界领先的科研平台,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和技术;建立了2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为我市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创新平台。二是多形式加大林业技术推广力度。2023年举办了一期林业科技培训班,选派了省市科技特派员58名,赴林业基层生产一线开展林业科技服务,进一步加大了林业技术成果推广力度,提升了林农从事林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三是多角度策划科研项目。紧紧围绕林木遗传育种、种质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病虫害防治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等多角度,积极策划申报项目。2024年市林科所已获批复林业科研及林业推广项目4个。四是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结合林业碳汇试点市、龙岩植物园、华南虎繁育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2023年底已拨专款17.6万元用于市林科所《杉木、马尾松大径材复层混交固碳增汇模式》科研项目的投入,进一步夯实林业科研基础保障。
(7)关于推动林业站标准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24年已新增8个林业站列入2024年度国家林业站标准化;5个林业站列入省级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建设资金420万元。二是督促项目落地落实。加快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力度,采取月调度强化资金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全市127个林业站已完成国家林业标准化工作站建设63个,完成率49.6%;省级服务能力建设林业站76个,完成率59.8%;在建的12个林业站国家标准化建设资金已支付370万元,完成率77.1%。国家标准化建设和省级服务能力提升是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支撑性项目,属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由国家、省统筹安排。“十二五”以来,我市争取国家标准化建设和省级服务能力提升两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
(8)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推动问题整改。组织学习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结合省、市“三争”行动,出台了《龙岩市林业局2024年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三争三比”行动方案》。二是加强督导,妥善解决问题。对全市林权证滞留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认真分析林权证未发放到户的原因,加快推进“林改回头看”,并加强对重点县(市、区)的跟踪督导。三是加强协调,完善登记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清理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职能统一划转自然资源部门后存在林权档案资料移交不彻底、林权登记错误、林权地籍调查难开展等问题,积极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两部门建立关于加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的相关机制意见。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金良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龙岩市林业局论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试行)》审批备案制度,2023年以来共受理登记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备案4批次。三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2024年1月以来对局机关互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审核218篇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依法廉洁用权的自觉性不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
(10)关于宣传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出台了《机关宣传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宣传经费使用,并严格落实单一采购来源事务招标制度,对外签订合同一律由分管局领导审签。
(11)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专题学习了《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财务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严格资金支付管理。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印发了《2023年度龙岩市省属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将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纳入国有林场绩效管理,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考核力度,6个市管国有林场均已完善制定《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6个市管国有林场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并督促各国有林场及时发放专项资金共计23.68万元。四是落实监督问责。规划所及各市管国有林场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2.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
(12)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了125人次参加公共采购知识等方面的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出台了《龙岩市林业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各国有林场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今后的各类工程、办公用品、车辆采购等均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各相关科室(单位)全面梳理了有关政府采购不规范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程序。3个市管国有林场已对负责物资采购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关于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学习。2024年2月27日,组织举办了一期专题培训班,就项目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林业干部职工的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以上项目管理存在问题,梳理了项目实施廉政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紧盯项目立项审批、组织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制定印发了《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国有林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国有林场日常监管的通知》,各林场同步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三是加强排查整改。针对四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做了全面梳理排查,各有关责任单位已对工程项目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四是加强监督管理。2024年1月上旬,局领导挂钩下沉市管国有林场督导巡察整改落实、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列席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管国有林场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重点加强对市管国有林场项目的督导检查。
(14)关于违规白条入账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市管国有林场食堂食材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堂卫生检查、食品安全报告及处置、餐具消毒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操作间管理等相关规定。二是做好规范。市规划所及6个市管国有林场已全面停止使用“白条”入账,规范食堂管理,采取询价采购流程或超市统一配送方式,使用正式发票报销。目前,全市市管国有林场均与当地生鲜超市签订了配送协议,确保食材采购的规范性。三是落实责任。各市管国有林场及市规划所均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3.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5)关于基层减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10月我局组建了7个督导组对全市林业9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同年11月市政府要求市林长办牵头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百日攻坚”行动的专项督导,两项督导前后关联。自巡察反馈以来23批次调研已严格规范,陪同和随行人员均符合规定。二是严格轻车简从。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应严格轻车简从,严格按照规范,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三是统筹安排督导事项。结合2024年林业重点工作、林业高质量发展“三争三比”行动方案,统筹安排到基层调研事项和时间安排。
(16)关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联动。充分发挥“林长+警长”协作模式,督促1个县(市、区)林长尽快立案侦破并移送至检察院,督促3个有关县(市、区)林长尽快将违法使用林地回收到位。二是做好分类。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业主补办使用林地手续;不符合用地条件的,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完成违法建筑拆除并复绿。三是依规处置。2023年12月27日市民政局已按照我局申请对龙岩市根雕艺术协会依法采取“撤销登记”措施。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17)关于违规报销交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8月,各市管国有林场已停止执行异地任职交通费报销制度,并全面梳理了自2018年以来违规报销异地任职交通费情况,现已完成交通费清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龙岩市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激发国有林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各市管国有林场已全面实施差异化绩效管理,修订印发《2023年度龙岩市省属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异地任职场级领导后勤保障事项。
(18)关于超标准发放绩效奖和评审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整改。组织6个市管国有林场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市管国有林场超标准发放绩效管理奖金清单,各市管国有林场已于2024年1月5日前清退了超标准发放的绩效管理奖金。关于超标准发放评审费用,专家已退回超发部分评审费用。二是落实责任。6个市管国有林场已对超发绩效及专家评审费的相关责任人6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核准发放。在《2023年度龙岩市省属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市管国有林场年度考核奖分配方案需报市林业局核准、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兑现。
(19)关于违规转嫁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列支接待费用,每季度由计财科向办公室列出局机关和各单位接待费用结余清单。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等列示的接待单位进行核算,不得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调剂使用公务接待费,如实反映各单位的公务活动情况。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5.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20)关于公款存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9〕115号)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开户银行的选取工作;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计财科及各直属单位,对照巡察发现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业务学习、及时跟踪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举办了一期全市林业系统计财工作培训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二是立行立改。已针对违规支付租车费用,票据、现金管理不规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利息和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债务核销程序不规范,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等7个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三是监督问责。已对计财科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4个市管国有林场已对非有效票据审核不严、违规支付交通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龙岩市林业局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科室的职责。二是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6个市管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情况,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现已全部按程序登记入账。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调整更新,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1份,提出改进措施7条。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购买的照相机情况进行专项清查,已明确局机关使用22台,实际已转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92台。四是已完成固定资产实物盘点,通过信息化建设,赋予每件固定资产唯一的身份证标签,建立有序的“一物一卡一标签”信息化管理模式。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调拨和报废程序做好资产处置。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23)关于班子成员职责不清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制度意识和履责意识,明确党组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的职责,具体分工由局党组成员分管,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协管。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历次局党组会议均能够严格落实讨论决定的程序和事项有关规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明确大额资金使用、拨付通过党组会研究后,由协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三是重新修订《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严格落实会议签到、督促检查和回避制度。
2.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2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坚持把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切实做到有责任、有部署、有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到实处。2023年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5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人、诫勉谈话1人,有效强化了干部队伍守底线。二是强化防范化解。每年度对局机关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风险点清单,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织密织牢廉洁防护网,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坚持从“抓早抓小”做起,对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落细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制度。2023年,实现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局机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全覆盖、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全覆盖。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警钟长鸣》、忏悔录、反思录等警示影片,组织学习市纪委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各党支部均已组织2次以上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在日常开展谈心谈话以及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及时进行廉洁提醒,做到廉政教育常态化,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林业系统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25)关于对国有林场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全市国有林场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完善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食堂管理、财务报销管理、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等六项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能,修订完善了2024年市管国有林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履约、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问题绩效考评力度。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化肥采购未经场务会集体研究及场务会代替职代会等突出问题,全市国有林场均已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场务会、职工代表大会决策范围和议事规则,明确生产经营、人事调整等和干部职工利益相关事项须经职代会表决通过。三是强化培训。2024年3月,举办了全市林业系统计财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市国有林场开展了森林资源管理现场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四是调整分工。2022年4月6日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2023年5月29日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对场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场长均已不再分管财务工作。五是加强监管。2024年1月上旬,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下沉6个市管国有林场加强监督指导,并由林场处牵头对全市国有林场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对国有林场项目管理、资源培育、安全生产、资源管护、财务及资产管理、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组织全市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管理现场交流活动。六是监督问责。5个市管国有林场已对食堂管理不规范、现金支付公务接待费等7人次进行了提醒谈话。
(26)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每半年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上半年召开了一次全市林业系统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下半年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暨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2024年召开了机关科室(单位)2023年度述职述责述廉会议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排查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点,每年开展一次市直林业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压力传导。2023年5月,专门组织人员对10个所属的单位进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市管国有林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办法等相关制度。
(27)关于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实日常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三重一大”事项,强化事前提醒、事中规范、事后跟踪的全流程监督,以及与财务、林改、人事、营林等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谈心谈话等方式,多渠道掌握领导班子尤其是下属单位“一把手”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二是做准专项监督。聚焦林改、营林、涉林资金使用、国有林场项目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继续抽调熟悉工程、财务的人员组成巡查组到6个国有林场进行内部巡查。三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结合巡察反映的问题及移交的线索,逐个检查过筛,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加强分析研判、抽丝剥茧,深挖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生态问题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3.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8)关于落实党管人才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引进政策。2023年,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定向选调等方式积极吸纳林业优秀人才2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3人。依托福建龙岩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平台,持续加强与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国内外十余所科研院校合作,成功引进1位院士、2位杰青、1位钱江学者、1位闽江学者等25位教授落户,为我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二是健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龙岩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专技职数调剂实施细则(试行)》《龙岩市林业局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评正高级工程师的通知》,鼓励专业技术干部勇于创新、大胆创新,对于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重大成绩的或者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局党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专业技术干部提供职数支持。第六轮岗位聘任共争取高级职数1个(专技七级)、专技九级职数1个。同时,专门拨付林业专项资金20万元,对林科所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为人才营造优美舒适生活工作环境,进一步丰富人才业余文体生活。还为新考录的青年干部提供了良好的住房保障,让人才留得住、住得好。三是注重培养锻炼。积极为选调生、引进生提供基层一线、局机关重要科室、国家林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平台任职机会,助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奋发有为。2024年1月2日和2月20日,分别组织召开了青年干部座谈会和林业科技人员工作座谈会,倾听新声,凝聚合力。2023年全市共有30人新获评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29)关于基层林业工作站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积极协调各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林业基层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做好人员招聘工作。2023年全市已公开招考林业站工作人员44人,2024年全市已公开招考林业站工作人员55人。
4.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
(3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依托“红土筑绿先锋”大讲堂举办了2023年度龙岩市林业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对2023年新任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市直林业系统党务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二是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龙岩市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023年4月6日已将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提交市林业系统党委会研究审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林业系统党委基层党组织书记反馈并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党建责任。
(31)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定期调阅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对林业系统党委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非公企业党组织严格执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上一次党课”等规定。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2023年龙岩市林业系统党委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完成上专题党课任务。梅保局党支部已对时任分管党务的总支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32)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局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和挂钩基层党建联系点,列席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林业系统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均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按照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由党支部委员带头,全体党员逐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定并下发《中共龙岩市林业系统委员会关于组织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并通过会前审核方案,派员列席会议等方式,抓好恒达公司党委组织生活会的落实。在2024年1月20日前,林业系统党委各级党组织均已完成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3)关于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党章和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导龙岩市观鸟协会设置党组织,并于2024年2月批复成立了龙岩市观鸟协会党支部(兼合式)。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4)关于个别问题改后再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分类管理。有效规范借用、抽调人员的程序,对借用、抽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2024年4月初借用期满的干部已全部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6个市管国有林场开展自行聘用编外人员摸排,已及时整改违规聘用人员问题。三是规范聘用管理。各市管国有林场已严格执行我局下发的《禁止市管国有林场自行聘用人员的通知》,今后除特殊岗位招聘外,原则上均要按程序上报市林业局党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开展编外人员聘用工作。制定下发《龙岩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国有林场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管国有林场职工队伍建设和规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工作,在满足林场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林场管理效能,减轻林场人员经费不足压力。
(35)关于个别问题存在纸面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将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均提交集体研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中共龙岩市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则》《龙岩市林业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
(36)关于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做好建章立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二是扛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吸取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便谋私逐利、个别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教训,2024年1月30日在市直林业系统开展了干部职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参与借贷情况清理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措施:将在全市范围内清理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职能统一划转自然资源部门后存在林权档案资料移交不彻底、林权登记错误、林权地籍调查难开展等问题,积极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两部门建立关于加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的相关机制意见。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关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问题。
下一步措施:将充分发挥“林长+警长”协作模式,督促3个有关县(市、区)林长尽快立案侦破并移送至检察院,并将违法使用林地回收到位。对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业主补办使用林地手续;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完成违法建筑拆除并复绿。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及制度培训,在进行往来账核算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及时核对处置,避免往来账因时间久远无法清理现象再次出现。同时,将按照分类,对部分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借款经核对无误后予以收回;对与外单位往来款项发函核对后,区别情况分别处置,系统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报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置、外单位往来款项按照合同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账龄过长、暂无法了解详细信息的往来账,拟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后报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置。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181859;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林业局,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slyjrjk@163.com。
中共龙岩市林业局党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