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6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4.60万元。用于赴南非、肯尼亚执行华南虎回国项目经费。与上年支出4.61万元相比,基本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7.86万元。主要用于迎接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规划院、科研院校、省林业厅、各设区市、县林业部门、市直部门相关单位等对龙岩市林业各项工作和林业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咨询指导、科研协作、经验交流、业务往来和我市林业部门向国家、省级财政、发改部门争取林业项目前期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18.8万元相比下降5%,减支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等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33万元相比下降28.82%,减支的主要原因是杜绝了公车私用,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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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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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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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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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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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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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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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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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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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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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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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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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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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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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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