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于生态林的生态效益补偿问题。根据《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是指用于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村集体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的支出。具体分配办法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林权所有者属于村集体组织的,其经济补偿资金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的分配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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