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市管国有林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国花卉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要求,构建现代花卉苗木产业体系,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花卉苗木产业做优做强,特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市花卉苗木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以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为抓手,推动产业集聚增效,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培育和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力以赴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岩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盆栽花卉和食药用花卉、鲜切花,重点培育杜鹃花、中国兰花、富贵籽、蝴蝶兰、山茶花等具有龙岩特色的“五朵金花”。到2026年,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200亿元,力争在全省排名靠前。支持建设2个现代花卉产业园区;组织实施花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15个,设施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增加10万平方米;新(扩)建省级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3个,新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苗木新品种6个,制(修)订花卉苗木标准2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网络销售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花卉苗木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2亿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优质高效、产销对接、三产融合的现代花卉苗木产业体系,花卉苗木产业真正成为我市绿色富民产业。
三、建设内容
(一)推动产业集聚增效
1.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做大做强漳平、连城、武平等花卉苗木重点产区,大力扶持永定花卉苗木新兴区发展。积极推进漳平永福、连城朋口、武平东留、永定龙潭四个特色花卉小镇建设。积极支持国家林木良种基地、省级保障性苗圃、省级林木种子基地建设。创建特色花卉优势区,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
2.加快产业集聚。积极引导和推动有特色、差异化区域性产业集群建设,鼓励支持花卉重点产区和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花卉产业园区,加强园区水电、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花卉生产、加工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花卉苗木保鲜、冷链、包装、运输、检测、配送等物流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打造电子交易平台,促进花卉苗木仓储物流与电子交易平台有效衔接,努力打造一批水平高、影响力大、辐射能力强的花卉产业集聚区。到2026年,建设2个现代花卉产业园区。
3.发展设施种植。积极推进花卉苗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持续支持建设花卉生产智能温室、生产大棚及配套的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等设施设备,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设施花卉生产上的应用。争取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资金,每年实施花卉温室大棚建设项目5个,建设温室大棚3.3万m2。
4.培育龙头品牌。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的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对获得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花卉苗木企业在花卉项目资金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鼓励支持花卉苗木龙头企业申报全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福建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
(二)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5.激励自主创新。加大花卉苗木种质资源保护、收集和利用力度,持续开展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评审认定工作,进一步夯实花卉苗木种源基础。积极支持林场种苗基地试点建设。到2026年,申请认定省级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3个,争取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我市特色优势花卉苗木新品种选育及重大科研项目研究,不断丰富我市自育花卉苗木品种类型和数量。到2026年,新增国家授权的花卉苗木新品种6个。
6.组织协作攻关。优先支持将花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在林业科技计划项目中立项,重点支持围绕花卉品种选育、高效栽培、精深加工、冷链保鲜及功能挖掘等开展全链条创新研究,加快花卉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示范推广,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花卉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校(所)合作,建立长期稳定、运转高效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模式。
7.推进标准建设。组织开展花卉苗木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我市主要特色优势花卉苗木生产、加工、产品质量管理等领域标准研制,积极推动标准推广应用,提高花卉苗木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到2026年,制(修)订花卉苗木生产、产品质量管理等领域标准2项,建设3个花卉苗木标准化生产基地。
(三)完善市场流通体系
8.健全流通网络。加快建设集批发、零售、组货、精准配送、售后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花卉交易市场,鼓励各地举办线上线下花卉苗木展销会、主题花展、新品种展示会等形式多样的花事活动,大力发展“互联网+”花卉苗木交易。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创办花卉苗木产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支持企业新(改)建冷藏保鲜设施,支持新(扩)建花卉储存保鲜设施。
(四)促进多元融合发展
9.推动三产融合。积极挖掘花卉膳食、保健、芳香等多样性功能,加大食药用和工业用花卉产业培育力度,重点建设主题鲜明的特色基地、主题公园、特色小镇、园艺中心、康养基地等新型花卉综合体,对符合条件的“花卉+文旅”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优先列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项目,实现花卉产业从单一观赏为主向旅游、康养、深加工等领域拓展,促进花卉旅游、休闲观光与健康养生的融合发展。到2026年,初步形成花卉苗木生产种植、精深加工、展览展销、休闲旅游、生态建设、养生体验等“多位一体”的产业新业态。
10.深化交流合作。将花文化宣传推广纳入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花卉苗木企业参加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等活动。支持各地和各专业机构举办各具特色的花市、花会、花节等专业活动。依托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引进台湾花卉苗木企业来岩兴业。借助龙岩与广州对口合作的契机,推动我市花卉苗木企业与广州对接。
四、要素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继续将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列入市对县的乡村振兴以及林长制考核内容。压紧压实责任,在乡村振兴以及林长制考核中,当年无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的县(市、区),“花卉苗木”项目的得分为龙岩市内有项目县(市、区)中最低分的90%计算。进一步充实花卉苗木管理机构力量,强化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领导与协调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用地保障
引导鼓励各地利用农村“四荒”、闲置建设用地、商品林地建设花卉生产设施,推动花卉苗木种植上山上坡。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花卉产业园,鼓励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与花企花农合作联营,大力推进“国有场圃+花卉”融合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
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花卉产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资金和乡村振兴资金用于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项目补助;充分发挥“林业金融区块链”等融资平台的作用,拓宽林业资产要素抵质押范围,积极探索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进一步提高花卉苗木贷款融资的便捷性、可得性;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各类花卉基地(产业园)建设,继续实施花卉保险扶持政策,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人才保障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支持大中专学校设置花卉苗木相关专业,鼓励支持科研院校(所)、花卉苗木企业举办花卉苗木职业技术培训,加快培养花卉科技、专业技能、经营管理、市场开拓、行业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用足、用好人才政策,积极引进符合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服务人才。用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花卉苗木产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本文件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龙岩市林业局。本文件与国家、省、市其他同类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龙岩市林业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