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经龙岩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起草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各类公益林、天然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我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核我市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组织、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
(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推动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推广应用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对新建、改建、技术改造的林业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推广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参与拟订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测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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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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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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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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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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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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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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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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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国有林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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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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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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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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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基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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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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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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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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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林业病虫害防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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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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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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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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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森林资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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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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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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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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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林业技术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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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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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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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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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林业种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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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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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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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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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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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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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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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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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龙岩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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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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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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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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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林业局“三高林业”(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福祉)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力推进新时代林业生态强市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继续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林业流转和经营模式,推广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赢“四共一体”合作经营模式,新增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5家。大力推进武平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罗、上杭、武平等地1.2万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继续加大“惠林卡”惠农力度,细化落实各部门优惠政策,完成“惠林卡”发放1万张、授信8亿元以上。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督促抓好省级检查验收问题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统筹城乡绿化美化。认真完成好2019年9.59万亩营造林任务,重点开展龙岩洞森林公园林木景区景观提升改造、武平县珍贵用材树种造林示范基地和长汀县河田镇南塅村、上杭县古田国有林场2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抓好5片珍贵用材树种示范片建设。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在全市建设26个省级森林村庄。启动实施森林体验基地、森林步道建设2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新建森林体验基地6个、示范性森林步道100公里。集中项目资金和专业力量,大力推进上杭古田绿色小镇建设及上杭白砂、长汀河田、连城县等3个国有保障性苗圃建设。
(三)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监管。总结推广长汀“林长制”经验,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加快推动全市森林资源管护水平的提升。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做好全市湿地监测工作,尽快完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能整合。加强生态建设,推进梅花山国家公园前期建设和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做好漳平南洋、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的迎检工作和龙岩世界地质公园的申报工作。强化依法治林,全面清理排查违法占用林地存量,严控违法使用林地增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持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并加强涉林信访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四)强化林业灾害防控。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扎实做好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等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牵头做好过渡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好上下和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衔接,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后,继续在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森林防火的相关职责。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力度,开展防治工作的“冬春攻坚”行动,强化监测预警、检疫执法、防治性采伐等,确保松林资源安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积极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工作。
(五)培育壮大绿色富民产业。开展好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长汀县河田镇露湖村等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结合市委、市政府“双培育”计划、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和省林业局扶持林竹、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三个千亿”产业计划的实施,加快培育壮大漳平木村林产等一批规模大、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集聚、转型升级。继续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一县一品”产业,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县1个;实施特色现代花卉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做优特色优势盆花;继续推动林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森林步道、森林康养等森林旅游品牌建设,构建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
(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集中林业专项资金,继续开展整村推进林业开发扶贫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抓手,加快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典型示范村。继续开展项目扶贫、产业扶贫,优先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安排项目。加强林业生态扶贫,鼓励各地探索增设生态管护特殊岗位,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将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聘为护林员,参与生态林管护或其他林业服务工作,增加贫困人口参与保护森林生态获得的劳动报酬。
(七)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聚焦市委、市政府“一市两区三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和“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产业发展布局,做好林业要素服务保障,继续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全力做好落实赶超和重点项目建设用林服务保障。继续做好《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的政策宣讲工作,及时对全市工业性、经营性项目立项选址进行调查摸底,规避项目使用生态公益林地,提前做好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谋划好生态公益林布局调整方案,及时开展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八)提升科技信息化水平。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大力推进龙岩国家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继续实行林业科技人才“五个一”机制,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福建师范大学生态学博士后工作站等合作平台,组织实施一批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强化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做好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加大智慧林业建设力度,完善森林资源视频监控体系,提升林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林业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林业站标准化和服务能力建设。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政治任务和林业中心工作融为一体,全力以赴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强化党对意识形态的绝对领导,抓好思想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相关活动,加大林业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力度,扩大林业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影响。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展现林业干部队伍新担当新作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全过程,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部门收入预算为1922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65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和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比去年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57.4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7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22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651.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16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38万元,公用支出125.24万元,项目支出17839.56万元。另外,财政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拨付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457.43万元,比上年增加88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项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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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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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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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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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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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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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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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过节费、高龄补贴、活动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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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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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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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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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节费、高龄补贴、活动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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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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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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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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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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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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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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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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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已故职工无生活来源的配偶的生活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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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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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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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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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因公致残人员的抚恤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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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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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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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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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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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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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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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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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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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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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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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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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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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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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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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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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正常运行办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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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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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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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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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开展森林城市复查等专项工作有关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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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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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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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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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办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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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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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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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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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和公共管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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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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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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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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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造林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森林公安补助、对事业单位的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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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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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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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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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2019年度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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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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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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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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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有关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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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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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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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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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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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6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8.17万元。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5.4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5.4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71万元,比2018年增加14.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行政、参公单位车改补贴不足部分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共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共7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069.56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1.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