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3)换证申请表报告书,内容包括:①登记项目变动及备案情况;②设立分支机构及登记备案情况;③生产或经营条件变化情况;④生产或经营档案建立情况;⑤生产或经营情况;⑥检验、标签、包装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县级核发许可证的,由县本级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