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林业局(市林长办公室)对参加今天会议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龙岩市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38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3.6%。森林覆盖率79.21%,居福建省首位、全国前列,先后获得全国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中国十大“绿都”、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全市7个县(市、区)均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等荣誉。福建龙岩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是全省首个国家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立了龙岩梅花山、武平梁野山、长汀汀江源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岩、上杭、永定王寿山、漳平天台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长汀汀江、漳平南洋、武平中山河3个国家湿地公园。
时至年关,值得欣喜的是,汗水浇出幸福花,我市“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等4项举措被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吸纳,上升为国家决策,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激励。
时光回到2020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全面建立林长制。2021年,我市在总结长汀、武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紧扣“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紧抓“制”这个保障,落深落细落实林长制工作,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形成了各级林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格局,有力推动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强化提升,有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发展。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情况:
一、坚持“一盘棋”谋划,搭建林长组织架构
一是健全林长体系。把“林长制”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健全架构,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在市、县、乡、村建立四级林长体系,设立四级“林长制”办公室,实行专人专职专责,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林长4219名,其中市级林长5名(林长2名,副林长3名),县级林长168名(林长14名,副林长154名),乡级林长1582名(林长221名,副林长1361名),村级林长2464名(林长1820名,副林长644名)。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林长、林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格,建立了“五个一”林长组织体系(“一林一长”领导负责制度、“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 “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一林一网格”责任区域制度),实现树有人护,林有人管,责有人担。三是林长履职尽责。市县林长通过召开会议、巡林调研、现场督导等形式履职,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余红胜同志带头履行林长职责,定期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开展巡林督查调研,多次对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有力推动全市林长制工作高效运行。目前,市级林长巡林13次,县级林长巡林246次;召开市级林长会议16次,县级林长专题会议41次;市县两级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13件;市、县两级林长作出批示指示122件,累计发出工作提示单25份、问题清单24份、工作通报5次。
二、坚持“一体化”推进,凝聚林长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各方力量,出台部门协作、联席会议、督查考核等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和组织协调,建立涉及25个部门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将野外违章用火管控、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以及开展项目建设依法用林的宣传和监管等工作纳入林长制各协作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在各级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督察考核。市林长办联合市政府大督办开展林长制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有效推动了图斑整改、资金拨付、森林防火等问题整改。发挥林长制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市对县、市对市直单位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对各地各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实行精准考核、精准评价,并将林长制考核结果列入市对县、县对乡镇绩效考评内容,全面推进林长制从“有名”到“有为”“有效”转变。三是强化运行管理。每年下发林长制工作要点,及时调整林长名单,通过下发“三单一函”(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提示单和督办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
三、坚持“林长+”模式,完善林长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生态司法协作机制。2021年3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2022年6月实现“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全覆盖。2023年8月市林业局联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印发龙岩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同年9月市林业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林长+警长”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构建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职能互补、渠道畅通、联系紧密的协作制度。二是创新生态警务新模式。紧紧围绕打好绿色生态牌,主动探索创新生态警务,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警务 “三地一馆”(与省森林警察总队先后在虎园、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和全省首个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与市公安局在天山矿业、小娘坑矿业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示范基地,还在全省首次创新设立涉案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宣教馆)。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出台加强野生动植物救助收容办法,确保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创新生态司法护航机制。2022年,联合市中级法院探索生态司法修复实践新模式,率先出台了《龙岩市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新罗区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森林碳汇赔偿刑事案件,入选2022年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十大典型案例,该创新机制已在全省推广,并写入了全国两会最高院工作报告,龙岩经验走向全国。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碳汇池”司法固碳行动,目前,建立碳汇基地面积19.5万亩。
四、坚持“一幅图”作战,促进林长效能提升
(一)聚焦“增绿”添新绩。一是高质量完成造林绿化。围绕水土流失精深治理,精准治理,开展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坚持造林复绿与林相改造并举、绿化与美化并重,大力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5.14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0.96%。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62.9万亩。二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实施松林改造提升、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项目,在全国率先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建设面积34.23万亩,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得到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吸引全国各地100多批次前来学习观摩。三是绿色生态共建共享。扎实推进生态宜居工程建设,我市5株(处)古树获评全国“双百”古树奖,为全省最多。4片古树群入选“福建最美古树群”。5个乡镇被命名为“福建省森林乡镇”,13个村庄被命名为“福建省森林村庄”。
(二)聚焦“护绿”守红线。一是严格森林督查。常态化高质量推进森林督查工作,严格落实按季度下发卫片图斑工作,开展森林督查质量提升年活动,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目前,全市立案80起毁林案件,行政处罚70人、罚款126.8万元。二是加强森林防火。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县、乡、村各级防火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和森林火情信息通报制度,出台《龙岩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牢守森林防火安全底线。三是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推进“治、防、改,检、封、罚”措施,采取死亡松树“集中除治”与“即死即清”相结合方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市县联合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检查人员580人次开展检查98次,查处案件6起。
(三)聚焦“用绿”兴产业。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中林集团、广药集团旗下康美药业、汤臣倍健旗下和康药植等公司来我市投资参与林业建设。中林集团计划投资90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和康药植在上杭打造全国最大中草药“骨碎补”苗木繁育基地;康美药业流转林地10.6万亩发展林下中草药。二是做强做大林下经济。打造“一县一品”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已形成了武平紫灵芝、长汀茯苓、连城铁皮石斛、上杭骨碎补、永定巴戟天、漳平牛樟芝、新罗黄花远志的区域特色品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截至11月底,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051.6万亩、产值达195.2亿元。三是做优做实花卉苗木产业。持续打造连城朋口、永定龙潭、漳平永福、武平东留等一批特色花卉小镇,推动“杜鹃花、国兰、富贵籽、蝴蝶兰”四大盆花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截至11月底,花卉苗木实现产值100.4亿元。四是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开展特色生态旅游,扎实推动生态旅游与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发展。上杭县、漳平市入选2023年省级森林养生城市,上杭县临城镇等4个乡镇入选2023年省级森林康养小镇,漳平市永福台缘山庄等4个康养基地入选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截至11月底,生态旅游社会总产值达80.51亿元。五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了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龙岩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等项目,今年以来,共争取上级资金7.1亿元。我局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补助资金获评龙岩市本级2022年度“十佳部门评价报告”。
(四)聚焦“活绿”增动能。一是全力推进林业改革。市委余红胜书记高度重视我市林业改革,深入武平等实地开展林改专题调研,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龙岩市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实施林木采伐、林业碳汇、金融服务、经营机制、国有林场改革、司法护航等六大机制创新。全市推出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典型改革案例7个,其中4个案例被省林业局发文全省推广,有2个案例获国家林草局推广。龙岩林改经验列入中央党校教学案例,将于12月19日在中央党校“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专题班开课。二是健全“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武平县开展了进城落户农民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上杭县开展了集体林地林木股权改革试点,实行山林折股、收益按股分配,发放集体林地林木股权证1814本,7775位村民变成股东。漳平市探索林下经济产业不动产登记,全国首创向台农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三是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截至目前,全市办理试点自主确定采伐年龄75份、蓄积量16921立方米。四是发展新型经营模式,我市引进中林集团、广药集团、汤臣倍健等工商资本来岩投资,大力加快林权流转,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截至11月底,全市完成林权流转面积47.03万亩,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19家。五是推进林业金融服务。持续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打造“惠林卡”品牌,共发放“惠林卡”4.1万张,累计授信40.5亿元,用信25.4亿元。全面推广林业金融区块链,截至目前,共上链机构67家,专属产品174个,成功放款3242笔,累计放款超8.3亿元,该经验做法成功入选全国“两山银行”建设十大优秀案例。推广长汀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新罗区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和新罗区林业碳汇指数保险试点创新经验。
(五)聚焦“筑绿”提效能。市县两级建立集展示、指挥、会商、督查、考核为一体的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形成上接国家省管理系统,下联县乡村级林长和护林员的林长制一体化指挥平台,市县两级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和“森林卫士”护林巡护系统全覆盖,逐步为全市131个乡镇林业站配置无人机,已建成142个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长制指挥分中心,积极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化智慧化护林巡护新模式,提高了森林资源的管理效率和生态监测水平。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定出台护林网格化管理制度,划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护林巡护网格2599个,现有护林员1920名,实现对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无盲区。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积极探索保护森林资源的新路径、新方法,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新成效,推动我市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推动林长履职尽责。优化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协调解决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严防发生毁林重大案件、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三个重大”情况。二是深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林长制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服务,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的作用,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健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队伍保障相关工作措施,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为林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四是狠抓试点示范建设。以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为契机,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把握工作重点,不断总结提升“六大创新”经验做法,继续为全国林改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
问题一:推行林长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当前,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意义重大。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继推行河(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是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我市作为福建省主要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长期居全省第一位,生态优势是龙岩的最大优势和靓丽名片,也是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保障。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林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生态保护还有许多的瓶颈和障碍,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将进一步筑牢“林”的屏障,实现森林资源从“量”到“质”、从“绿”到“美”的转变,厚植绿色发展新底色。进一步强化“长”的推动,实现林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创建生态治理新路径。进一步发挥“制”的作用,实现资源管护从“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奠定生态建设新格局。进一步畅通“富”的路径,实现林业发展从注重“生态佳”到探索“生态+”的转变,打造绿色经济新引擎。
问题二: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如何通过林长制来促进生态司法协作?
答:近年来,龙岩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行政与司法在生态治理中的协同合作,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涉林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逐步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推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日益显现。一是健全生态司法协作机制。2023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龙岩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同年9月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建立健全“林长+警长”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构建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职能互补、渠道畅通、联系紧密的协作制度。二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森林督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升森林督查工作质量,推进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巩固森林督查和“清零”攻坚行动成果,开展“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多形式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今年4月,先后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毁林开垦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和打击2017年以来土地整治项目涉嫌毁林开垦违法行为,联合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印发龙岩市2023年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打击土地整治、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联合开展生态保护活动。拓展异地修复被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方式方法,联合省高院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创建2651亩的全省首个示范“司法绿碳基地”,全市已规划建设“司法绿碳基地”,建设规模达20万亩。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适用碳汇补偿生态修复机制的意见(试行)》,引导涉案人员在采取补植复绿等措施恢复林地植被的基础上,一并承担森林碳汇损失,目前全市已办理‘认罪认罚+碳汇补偿’案件34件,引导嫌疑人自愿缴纳森林碳汇补偿金17万余元。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大学等8家单位共同签署《生态修复司法协同中心共建协议》,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成立全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协同中心,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执法监督巡查。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林地征占用地和生态环保督察涉林问题用林用地检查,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问题三:如何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来?
答: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我们积极创新宣传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新罗区成立全省首家县级智慧林业监管中心,创新“社会化服务+智能化巡护+科学化考核”的森林巡护工作模式,连城县创新聘请林业企业、人大、政协等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民间林长”,漳平市聘请15名台胞担任“台胞林长”。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挖掘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主流媒体等,积极宣传推深做实林长制取得的成效,开展全市林长制工作巡礼主题宣传,鼓励各地创建林长制主题公园、林长制文化长廊、举办林长制论坛等活动。三是强化部门合作宣传。积极争取共青团、妇联、公安等部门支持,开展大学生暑期巡林、巾帼护林、志愿者者护林、法治宣传等活动,推动林长制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知晓率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