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龙岩市林业局网站,参加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龙岩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卢育万同志,就龙岩市保护管理古树名木这一主题和大家进行互动交流。欢迎卢主任的到来!
卢育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通过“在线访谈”栏目跟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随着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社会对古树名木保护越来越关注。有网友问:古树名木具体是指什么样的树木?请卢主任帮解答下。
卢育万:根据《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古树名木应由主管部门组织调查认定;古树是指树龄100年及以上的树木,古树按树龄大小分为三级:树龄达到500年及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科学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
主持人:谢谢卢主任为我们讲解了古树名木的定义。古树名木是重要的森林资源,他们具有哪些方面的保护价值呢?
卢育万:古树名木是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是山河之印记、文明之年轮,是不可再生的、弥足珍贵的活文物、真宝贝,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观赏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等。
主持人:感谢邹副主任给我们做了细致、深入的介绍。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此次访谈,提出了一些问题,下面我们选择网友比较关心的问题,请您给予解答。
网友“邱先生”问:古树名木周围不能铺设水泥、挖坑取土、采石取砂、倾倒垃圾,否则会被处罚。这是真的吗?
卢育万:是真的。古树名木的自然生长环境与古树名木的生长生存息息相关。为保护古树名木自然生长环境,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空间,《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划定保护范围,禁止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采石取砂,堆放重物、易燃易爆物品,倾倒污水、垃圾以及有毒有害物品等。如果违反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水泥、挖坑取土、采石取砂、倾倒垃圾,将依法责令停止侵害行为,并处以罚款。
古树名木具有多方面的价值,福建省在利用古树名木资源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要求或规定?
卢育万:《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鼓励利用古树名木优良基因,开展科学研究;鼓励挖掘提炼古树名木景观、生态和历史人文价值,建设古树名木公园和保护小区,助推城乡绿化美化;鼓励开展古树名木宣传教育,传承弘扬生态文化。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古树名木的利用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的生长,还应接受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属于保护植物的古树名木采集种质资源,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感谢卢主任为我们具体介绍了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再见!